close
大陸加班工資法規分析表。圖/翻攝自2017年7月號「兩岸經貿月刊」
分享


立法院臨時會今天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,勞團抨擊是為圖利資方的惡法,兩岸勞動現金板現金版通博娛樂城tb1658.net薪資計算差異也成為近日網路討論話題。依據中國大陸「勞動法」規定,平日延長工時加班費率為150%、休息日加班的工資費率為200%、法定休假日加班則為300%,與台灣新版勞基法規定有不小的差異,但其實兩岸的月計薪日數基礎不一樣,因此工資計算基礎也不同。

海基會台商財經法律顧問蕭新永過去在陸委會發行的「台商張老師刊物」以及「兩岸經貿月刊」中對兩岸加班制度提出多篇分析。綜合蕭新永的多篇文章,兩岸的加班制度,除了加班費率的差異外,月薪的計薪工作日數、加班費率、加班時數的限制,因根據的基礎不一樣,其結果亦有相當的差異。

他指出,兩岸加班制度關於費率的規定,一般而言中國大陸高於台灣,乃至於加班的工資成本也比較高,又因為兩岸的每月計薪日數基礎不一樣,台灣以每月30日計,中國大陸是21.75 天計,以致造成同樣薪資的兩岸員工在同樣的薪資水平及加班條件下,中國大陸的加班費用顯然高於台灣。

他說明,大陸勞工兩天的休息日費率都是200%,由於休息日是無薪的,所以當日工資是平日工資的2倍,但依法可先採補休方式處理,不補休時再支付加班工資,對企業而言,可以彈性採用。另,勞動者應放假年節及紀念日共11天,員工一律休假。逢週六、日,應當在工作日補假。薪資照給,不休假時要支付300%的加班工資。

至於加班時數限制,依大陸勞動法規定,加班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,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的,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,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。

加班計算方式不同外,兩岸在特休上也「差很大」。台灣最長累計30天特修,大陸則為15天,相差一半。不過,台灣是指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,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,就可給於特別休假日數,做為對企業貢獻勞務的法定福利,鼓勵員工長期穩定於一家;大陸則通博娛樂城線上百家樂老虎機tb1658.net為累計工作日數的規定,指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的工作期間,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。2AF73FDED7065F7F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xv99vd51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